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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如何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答:单位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归集业务窗口、一网通办(新开办企业)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2、新开办企业如何通过“一网通办”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答:新开办企业在通过“山西省市场主体全程网办服务平台”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选择填报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通过“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推送的企业登记信息,自动完成住房公积金企业开户,同步为企业开通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
3、单位如何通过网厅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封存、启封等业务?
答:单位专管员登录网上业务大厅,对应业务模块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封存、启封、汇缴、基数调整、比例调整、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及相关查询等业务。
4、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从何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新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从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5、新调入的职工,从何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来源 | 征稽执法科
撰稿 | 王俊刚
编辑 | 史剑颖、贾威
审核 | 张彩娟
文章来源:阳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http://yqgjj.yq.gov.cn/zcfg/202309/t20230911_1713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