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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如何办理“商转公”业务?
最近有很多职工咨询是否可以正常申请公积金“商转公”业务?
答:(一)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7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关于“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停止受理自2018年7月30日以后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规定,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商转公”政策没有变化,暂不受理自2018年7月30日以后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在2018年7月30日之前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符合政策规定,需要办理“商转公”业务的职工,请准备以下材料到公积金贷款业务窗口办理:
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1个月内的征信报告;
2、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原件;
3、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放款凭证、余额对账单。
(三)已经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需准备以下材料到公积金提取业务窗口办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合同原件;
??3、贷款银行出具的近12个月的正常还款明细,支取时限为1年(间隔365天),夫妻双方的支取额度合计不能超过1年的还款额;
4、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薄)原件、配偶方身份证原件(配偶方提取公积金时提供);
5、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工、农、中、建、交任一银行的一类储蓄卡)。
来源 |城区管理部
责任编辑 | 史剑颖
撰稿 |程洁
编辑 | 贾威
审核|张彩娟
文章来源:阳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http://yqgjj.yq.gov.cn/zcfg/202303/t20230309_1447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