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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注意,11种常见的不合规企业制度,你踩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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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试用期期间不享受年休假”,11种常见的不合规制度,你踩坑了吗?

来源:猎聘人才官公众号(ID:liepincg)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合规化解读

1、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一)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1)双倍工资风险;

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风险。

(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及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2)关注高管、法定代表人、HR等群体的书面劳动合同;

3)签字笔以及签字过程中全程注意。

(三)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处理:

1)用人单位书面通知或者其他方式催促员工签署合同,并保留证据;

2)经通知后,劳动者仍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终止与续签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劳动合同续签:

1)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员工续签或者不续签:在保证顺利交接的前提,通知时间由用人单位灵活掌握。

2)合同到期,单位是否有权决定续与不续?

第一次续签单位有权决定是否续签;第二次续签单位是否有权决定续签与否要看当地的司法实践;上海、北京截然不同。

3)第二次续签,是否可以签固定期限合同?

可以,但是必须协商一致,告知劳动者可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3、劳动合同变更

(一)协商一致变更,需签订调岗协议书。

(二)单方变更,需下达调岗通知书。

1)《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4)劳动合同单方约定用人单位的单方变更权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企业规章制度的合规化解读

1、企业规章制度程序合规化

(一)民主程序: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二)公示告知: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员工签收、制度考试、部门培训。

2、企业规章制度内容合规化

(一)企业规章制度内容不合规的情形:

1)末位淘汰制度;

2)员工不胜任工作,单位可即时解除合同;

3)迟到一次罚款100元;

4)旷工一天,扣除300%的工资;

5)公司安排加班,职工需无条件服从,加班是一种福报;

6)在职期间不得谈恋爱、不得结婚;因岗位特殊性入职3年内不能怀孕;

7)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8)社保缴费基数按员工本人的基本工资执行;

9)合同期未满辞职,须交5万违约金;

10)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

11)试用期期间不享受年休假、病假、产假或婚假。

(二)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注意事项:

内容系统,不能前后矛盾;内容全面,重要制度、重要条款必须有体现;重大、较大、天数等明确界定;解除劳动合同等严重违纪要界定清楚。

三、病假及离职管理的合规化解读

1、病假员工管理的合规化解读

(一)虚假病假的情形:

1)伪造、篡改病假单;

2)他人到医院代诊;

3)病假期间在外兼职;

4)病假期间外地旅游;

5)病假期间出国休养。

(二)虚假病假的应对:

1)明确审批权限和流程:不同的假期类型、假期长短及申请人的级别,都制定相应的审批权限和流程;

2)规范请假流程:单位拟定格式化的病假申请单,包括病因、预计休假时间、医生姓名、联络方式等等。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以让员工说明情况,并在后续按时补上书面请假手续;

3)建立病假定期报告制度:可以规定,员工在病假期间,其本人或家人定期与企业联系,汇报治疗情况;

4)完善请假材料:病假证明,必须提供挂号单、病历记录、医疗费发票、检查单等一系列证明。

2、员工离职管理的合规化解读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当事人双方均有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权(但是由谁提出对于经济补偿金来说,事关重大);协议解除内容应该周延,将社保、住房公积金、加班、补偿金等约定清楚,全面解决纠纷。

经乙方确认:乙方已明确知悉相关法律或政策规定的各项权利,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所有薪酬福利等已结算完毕,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报酬、加班工资、未休年假工资、社会保险、提成奖金、未签合同补偿等,自愿对其它相关权利予以放弃,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乙方不再就劳动关系等各项内容向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单位主张任何权利。

双方确认: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不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形,双方在签订时均已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均知悉各项条款的法律含义,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预告解除;即时通知解除;无需通知,立即解除),员工为提前三十天通知,可以要求继续到岗上班,否则可以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在实践中不要恶意扣押档案或者社会保险手续,以防不要的法律风险。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单方预告解除;企业经济性裁员)首先需满足事实清楚(日常管理中必须要严格管理流程,保留员工违纪违规的痕迹;规章制度制定严密和具体,符合单位实际情况),其次要程序合规(履行告知员工、告知工会征求工会意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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